荷兰报道中国产口罩因“不合格”被召回,商务部作出了回应

发布时间:2020-04-03 10:20:16
来源:网络
在今天(2日)商务部举行的网上例行发布会上,针对有荷兰媒体报道,部分医院一线医务人员使用的中国产口罩因 不合格 被召回的报道,商务部作出了回应。 商务部外贸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出口企业进行了多方核实。 根据有关材料了解到,荷兰公司向我相关企业采购的这批口罩为个人防护用的非医疗用口罩。有关企业出口时也做了说明。非医用口罩不能用于医疗用途,也不能用于在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护人员。 该负责人强调: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对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公告,相关医疗产品出口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希望国外采购方选择在我国药监部门注册的产品供应商,并在产品使用前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如在采购和使用中出现有关问题,建议双方企业按商业化原则妥善协商解决。中方愿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医疗物资有序出口营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支持全球抗击疫情。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近日,我们注意到荷兰媒体相关报道。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多方核实。 商务部外贸司二级巡视员刘长于:近日,我们注意到荷兰媒体相关报道。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多方核实。 根据有关材料,我们了解到,荷兰公司向我相关企业采购的这批口罩为个人防护用的非医疗用口罩。有关企业出口时也做了说明。非医用口罩不能用于医疗用途,也不能用于在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护人员。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对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公告,相关医疗产品出口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来源:http://www.hns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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